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介绍
一、引言
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,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上海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,餐饮服务行业高度发达,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与责任。为保障市民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上海市构建了科学、高效、严格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,持续提升餐饮行业管理水平,守护城市食品安全防线。
二、监管体系与法规依据
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之上,主要依据包括:
- 国家层面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。
- 地方层面:《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》等地方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,细化了监管要求与措施。
监管体系实行“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监督管理、企业主体责任、行业自律规范、社会协同共治”的工作格局,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)作为主要监管部门,负责全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。
三、核心监管工作内容
1. 行政许可与准入管理
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(备案)制度,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场所、设施、人员和管理制度进行事前审查,把好市场准入关。推行“一网通办”,优化审批流程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
2. 过程监管与风险防控
- 日常监督检查:对餐饮单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,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。重点检查原料采购、贮存、加工制作、餐具清洗消毒、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。
- “明厨亮灶”工程:大力推广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,通过透明玻璃、视频直播等方式,将后厨操作过程实时展示给消费者和社会公众,接受社会监督。
- 高风险单位重点监管: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、中央厨房、学校食堂、养老机构食堂、大型宴席承办单位等实施重点监管,加强指导与检查力度。
-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:推动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,特别是在餐饮环节,鼓励使用可追溯的食品原料。
3. 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
制定并实施覆盖各类餐饮业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,对食品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及餐饮具进行抽样检验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,动态评估风险,为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。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相关产品依法进行查处。
4. 违法行为查处与信用监管
对监督检查、抽检监测、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,如使用过期变质原料、无证经营、非法添加等,依法予以严厉查处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。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,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,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。
5. 应急处置与舆情应对
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建立快速响应机制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,能够迅速开展调查、控制危害、通报信息。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。
四、餐饮单位主体责任与餐饮管理要求
监管工作强调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餐饮单位必须做到:
- 制度健全: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食品安全自查、进货查验记录、食品留样等制度。
- 人员合格: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需经培训和考核,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。
- 过程规范:严格遵守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,确保从原料采购到成品供应的全过程安全可控。
- 风险自查: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,主动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。
- 接受监督: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。
五、社会共治与宣传教育
- 公众参与:畅通“12315”、“12345”等投诉举报渠道,鼓励消费者监督。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。
- 宣传教育: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、培训讲座、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,向餐饮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,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。
六、成效与展望
通过持续努力,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状况保持稳定向好态势,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。上海市将继续坚持“四个最严”(最严谨的标准、最严格的监管、最严厉的处罚、最严肃的问责)要求,深化智慧监管,推动社会共治,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、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。